六部门联合发力 绘就现代化国有林场建设新蓝图 2035年将成生态安全主力军

2026-01-11
来源: 观华夏 作者: 丁文

生态兴则文明兴,国有林场是守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阵地。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化国有林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体制机制创新入手,明确现代化国有林场建设的“路线图”与“时间表”,通过构建四大核心体系,激活林场发展内生动力,推动国有林场在生态保护、绿色发展、富民惠民领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注入绿色动能。

锚定双阶段目标 2035年建成现代化林场体系

《意见》立足国有林场改革发展基础,提出清晰的阶段性发展目标。力争到2030年,国有林场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修复,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提高约5%,初步建成资源质量优良、生态功能稳定、产业发展充分的现代化国有林场体系,成为带动林区山区绿色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到2035年,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再提高约11%,现代化国有林场体系基本建成,国有林场将全面跃升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带动林草产业发展、提供优质生态产品的主力军。

“这一目标设定既立足当前生态保护需求,也兼顾长远发展布局。”国家林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国有林场作为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的核心载体,在“三北”工程、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等国家战略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此次《意见》的出台,正是为了进一步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破解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林场从“管护型”向“现代化治理型”转型。

构建四大体系 多维发力筑牢生态发展根基

《意见》明确,加快建设现代化国有林场,核心在于构建四大现代化体系,实现生态保护、产业发展、技术支撑、经营管理的全方位升级。

在全面构筑现代化生态保护体系方面,《意见》提出要明晰林场资源管理制度,全面建立资源资产台账,妥善化解“一地多证”等历史遗留问题,将林场资源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同时,打造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的“天空地”一体化管护体系,普及无人机、以水灭火等现代化装备,提升森林防灭火、有害生物防控等核心能力。河北木兰围场国有林场已率先实践,通过建立科学的森林经营方案,将合作地块统一规划、统一管护,完成1859亩合作地块森林抚育,实现生态提质与资源可持续利用双赢。

在大力发展现代化特色产业体系上,《意见》鼓励国有林场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业态,推动林产品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价值。特别提出推广“国有林场+”模式,通过林权流转、合作经营等方式开展场村合作,带动集体林地适度规模经营。湖北赤壁官塘驿林场创新的“林场+村集体+林农大户”三方联动模式颇具代表性,在油茶示范林建设中按“3:1:6”比例分配收益,带动150余名林农就业,人均年增收1.2万元以上,实现“林农得实惠、集体增收入、林场强发展”的良性循环。

加快升级现代化技术装备体系是《意见》的另一重点。《意见》部署推动种苗培育、造林抚育等野外作业装备现代化升级,鼓励国有林场与高校、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打造技术创新实践基地。同时,将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规划,补齐道路、供电、通信等短板,提升林场发展的硬件支撑能力。

在探索健全现代化经营制度体系方面,《意见》明确分类完善林场管理体制,保障公益一类林场财政经费,支持公益二类林场发展有偿服务提升效益。通过健全人才培养体系、建立分配激励机制等举措,打破“平均主义”,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活力。赤壁官塘驿林场实施的绩效考核改革、“3+2”工作制等,已有效提升林场运营效率40%,为体制机制创新提供了鲜活样本。

强化政策保障 推动改革落地见效

为确保各项任务落地,《意见》明确了多元化政策保障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草局将牵头健全要素保障体系,加强国有林场基础性支撑项目建设;各地需强化部门协调,分类有序推进林场体制机制改革;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将密切跟踪发展情况,及时解决发展难题,做好风险预警,保障林场及社情稳定。

业内专家指出,《意见》的出台恰逢其时,将进一步凝聚各方合力,推动国有林场在生态保护修复、绿色产业发展、富民惠民等方面实现质的飞跃。随着各项政策举措的落地见效,国有林场将逐步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为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支撑。目前,河北、湖北等地的先行实践已证明,通过科学规划与机制创新,国有林场完全可以成为带动区域绿色发展的核心引擎,未来这一示范效应将在全国范围内持续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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